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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看了一則讓我很震驚的新聞
知名主播與公益人~葉樹姍近年的公益捐款,法院判決受贈公益團體需繳回
這應該是我記憶以來,第一次聽說公益團體受法院判決約束需繳回捐款的案例
看似單純債務糾結不清的案情背後,其實隱藏許多值得探討的議題
2008-12-03_082958
★圖片引用自雅虎奇摩新聞網

從法律債務債權觀點來看,法院判決完全依照相關法律規定
如果將所有行為都定調為「償還債務的權利伸張」,當你有能力捐款時,為何不能償債?
從此邏輯觀點來思考,的確這位主播的捐款有規避償債的嫌疑,債權人當然有權伸張償債

如果從公益的觀點來思考,有兩個層面的問題可以深入討論
第一個觀點:實質捐款 or 形式上的捐款
第二個觀點:女性權益在婚姻制度下的被壓迫,夫債妻還的適當性

常幫公益團體演講、代言活動的朋友一定很清楚
其實公益團體邀到知名人士代言、演講,基於公益與經費考量
通常會事先與受邀者溝通,採取「不支付任何費用」,改用捐款收據替代,讓受邀者可以抵稅
另一種,就是受邀者在簽收單據時,主動表明要回捐給公益團體,當然也是換來一張捐款收據
捐款本來就可以享有合法的抵稅優惠,而且剛剛說到的兩種形式,常發生在公益團體活動時
這位知名主播常代言公益活動,而他也很清楚自己背負的債務,故將原本可能的收入化為大愛
主播沒有實質拿到任何收益,幫公益團體代言,利益良善也符合公益團體長久以來的捐贈模式
沒想到卻忽略法律層面的問題,讓公益團體在法院訴訟時,意外成為被告,真是無妄之災

就「情」而言,公益團體正遭遇最猛烈的捐款寒冬
這時候法院判決要公益團體退還捐款給主播,好讓主播償還債務
這對公益團體而言,絕對是前所未見的情況,也讓我們不經開始隱憂
未來,是否會有更多債權人用此方式伸張權益,追討負債者對於公益團體的捐款?
這絕對是此事件延伸出的問題,值得大家注意觀察

就女性權益觀點而言,妻子常替丈夫背債
過往的法律對於常處於兩性弱勢的女性沒有特殊的保護與思考
這次主播擔任前夫保人的問題,再次凸顯我們必須正視法律對於女性權益的保護

看起來,這次的新聞事件已經為公益團體投下一顆震撼彈
更期待看到後續處理,能為公益團體找到解套的方式,不然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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