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對這一波經濟不景氣與金融海嘯的襲擊
影響層面之深之廣,讓政府與公益團體難以找到有效對抗的措施
甚至還產生了一群過去不屬於「社會安全網」需要照顧的新族群
如果還是以傳統的社會福利措施來面對,恐怕找不到好的切入點
看到弱勢民眾挨餓受苦,中央與地方政府紛紛推出協助方案
前兩天,台北市政府的「食物券」計畫正式上路
電視新聞大幅報導,媒體的正反意見都有,但是仍看到公部門在這波不景氣中,欠缺全盤思考
要發「食物券」,說穿了,就是希望用最實際的行動幫助弱勢家庭
但是看到媒體對於台北市政府的批評,最嚴厲的就是指出「資格審查」這件事情
不是說「資格審查」不好,而是當「資格審查」過於複雜、耗時費工,那就失去幫助的美意
這次台北市政府發放「食物券」,救被批評是「馬上關懷」的另一種變相審查
甚至還編列了審查費,這更是另媒體搖頭,為何不把錢用在刀口上?
當然,另一個嚴厲的批評,針對「食物券只能用在特定商店」
就行政思維來看,「食物券」也必須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依法公開招標,最後只能有一家廠商得標,只有一家廠商也意味著不便利
總歸一句,公部門在研議這些「救急」方案時,必須把他當作「緊急災害救援」來思考
如果用傳統公務與行政的思考,可能就會產生這些反效果,甚至受助民眾、里長也跟著批評
2月27日,鄰近的香港地區推出「天糧網」計畫
由港府出資1億,委託5個社福單位推出「短期食物協助計畫」
周延的思考與推演,讓這個新制度上路批評聲較小,因為它的定位清楚
就是短期的食物協助,最多不超過六星期,更運用民間社福單位力量,讓服務網絡更完整
香港政府的補助,主要用在「食物採購」上
提供弱勢民眾短期六星期的食物包,幫助他們度過危急時刻
沒有過多的採購限制,信賴民間單位的專業,讓「天糧網」更為靈活
北市府推出5000元的「食物券」,弱勢民眾在採購簡單乾糧就花了700多元,還不夠吃一星期
反觀「天糧網」的設計,每一戶每週的食物包總價,大致都落在500元左右,食物量甚至更多
這樣就可以簡單看出制度設計的效益,更遑論民間社團的活躍力量,多帶來的其他資源
食物協助不是社會救助,用嚴格的審查反而失去緊急協助的用意
保有審查彈性,簡單定位與區隔就可以讓民眾快速得到食物協助,這才有應急之美
推動食物協助,還請大家多思考弱勢民眾的需要,這樣才能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影響層面之深之廣,讓政府與公益團體難以找到有效對抗的措施
甚至還產生了一群過去不屬於「社會安全網」需要照顧的新族群
如果還是以傳統的社會福利措施來面對,恐怕找不到好的切入點
看到弱勢民眾挨餓受苦,中央與地方政府紛紛推出協助方案
前兩天,台北市政府的「食物券」計畫正式上路
電視新聞大幅報導,媒體的正反意見都有,但是仍看到公部門在這波不景氣中,欠缺全盤思考
要發「食物券」,說穿了,就是希望用最實際的行動幫助弱勢家庭
但是看到媒體對於台北市政府的批評,最嚴厲的就是指出「資格審查」這件事情
不是說「資格審查」不好,而是當「資格審查」過於複雜、耗時費工,那就失去幫助的美意
這次台北市政府發放「食物券」,救被批評是「馬上關懷」的另一種變相審查
甚至還編列了審查費,這更是另媒體搖頭,為何不把錢用在刀口上?
當然,另一個嚴厲的批評,針對「食物券只能用在特定商店」
就行政思維來看,「食物券」也必須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
依法公開招標,最後只能有一家廠商得標,只有一家廠商也意味著不便利
總歸一句,公部門在研議這些「救急」方案時,必須把他當作「緊急災害救援」來思考
如果用傳統公務與行政的思考,可能就會產生這些反效果,甚至受助民眾、里長也跟著批評
2月27日,鄰近的香港地區推出「天糧網」計畫
由港府出資1億,委託5個社福單位推出「短期食物協助計畫」
周延的思考與推演,讓這個新制度上路批評聲較小,因為它的定位清楚
就是短期的食物協助,最多不超過六星期,更運用民間社福單位力量,讓服務網絡更完整
香港政府的補助,主要用在「食物採購」上
提供弱勢民眾短期六星期的食物包,幫助他們度過危急時刻
沒有過多的採購限制,信賴民間單位的專業,讓「天糧網」更為靈活
北市府推出5000元的「食物券」,弱勢民眾在採購簡單乾糧就花了700多元,還不夠吃一星期
反觀「天糧網」的設計,每一戶每週的食物包總價,大致都落在500元左右,食物量甚至更多
這樣就可以簡單看出制度設計的效益,更遑論民間社團的活躍力量,多帶來的其他資源
食物協助不是社會救助,用嚴格的審查反而失去緊急協助的用意
保有審查彈性,簡單定位與區隔就可以讓民眾快速得到食物協助,這才有應急之美
推動食物協助,還請大家多思考弱勢民眾的需要,這樣才能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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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 人民納稅錢要花在刀口上,去便利商店一家人能買到什麼?肉品?沒 有。蔬菜?沒有。而且便利商店的售價原本就比較貴,還不如把錢實際撥給人 民自己去市場買到實際民生物資,或直接發放物資。另外,那些支領審查費用 的人,會不會太誇張ㄌ?人家都沒錢吃飯了,你還領,這難怪媒體會說是綁樁 嫌疑。
學長提的這玩意, 讓我想起中國古代富貴人家的「施粥」… 這時期我倒覺得可以考慮提供地點,召募廠商, 用人民公社那套「吃大鍋飯」的方式, 提供基本餐飲餵養弱勢族群(比較沒有人性尊嚴的方式啦…) 如果真要運用食物券這種方式, 那麼就必須結合政府早期提供的軍公教福利中心制度, 由政府相關部門統籌物資,提供低於市價的物資… 打著打著突然想到,軍公教福利中心又還沒廢除, 那幹嘛不限定食物券只能到軍公教福利中心買就好了?@@ 政府官員是白痴嗎?=_=;
續。(沒啦,一樣是打完才想到XDDD 報導上面寫的「天糧網」,限期六星期, 每次提供兩人一星期的援助物資, 也就是說被援助人是主動前往天糧網端點領取物資, 這樣是不是等等每個星期都前往端點, 接受評估了? 學長的看法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