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新聞鬧得沸沸揚揚的台中虐童致死案件
在社會輿論裡,幾乎都錯把矛頭指向負責此案的台中縣政府社工員
面對媒體、民眾這樣的責難,對同為社工的我來說,感覺真的太過沈重

千錯萬錯,都是社工的錯?

而在眾多、一面倒的社工批評中,看到了一篇令我感動的報導
那就是來自長期關心、參與公益的記者~梁玉芳發表的這篇社論
誰讓社工無力

自己的妹妹、堂姐、學姐都在家暴中心擔任社工
非常清楚台灣不管是家暴社工的人力不足,更清楚台灣大環境對社工的不公平待遇
如果凡是都是要責任推給社工,不如好好想想台灣的社工環境出了什麼問題?

簡單來說,台灣社工環境與制度帶給社工的不公平待遇有哪些呢?

★社工專業人力的大量不足,以及長期供需失調

從公部門的角度來看,長期以來執行第一線社工服務的地方社會局室
沿襲過去的組織編制,主要服務人員都隸屬「社會行政」類別
而該類別的考試條件不僅限於社會工作科系畢業者
所以人力來源,並非完全受過訓練的社工專業人員
而且各地方政府也考量中央預算與地方資源,社工編制數也不盡相同
但可以說:人員編制數量,遠不及當地的社福需求

民間單位就會比公部門好嗎?
其實也不盡然,因為民間的資源更加有限,社工常常一人要當好幾人來用
所以像是醫院社工,一個人要管一兩百床病人的例子也不少
而其他的公益團體,社工服務量都是大到你無法想像
通常一個人都要負責數十數百個案

正因為社工人力長期供需的失調,社工的能力也被限制
能夠持續關心、提供協助的個案,了不起一週十多位
而需求優先順序不高的案主,可能都暫時處於「休眠狀態」
但不表示不會再發生意外與立即需求

一旦發生類似的家暴致死案例,如果你知道社工是這樣無力
你忍心苛責他們嗎?

★社工缺乏專業與經驗分工,年輕又新的社工不斷折損

傳統社工的工作都是「責任制」,一個人要負責數十數百個案
從接觸個案、建立關係、瞭解需求、協助後續服務...
通常都是「一條鞭」、包山包海,通通得自己來

就像是處理家暴這樣的工作
對於一些年輕剛畢業、沒有太多社會歷練或工作經驗的人來說
真的是非常艱鉅的挑戰,因為他還要面臨到危險、與檢警協同合作的其他挑戰
連驗傷、會談、安置...等,大小工作都要負責
加上社工原本就因為薪資待遇、人力不足...等問題而流動性高
你不斷推新人上火線,又怎能期待真的幫上案主呢?
但是其實社工的工作如果可以有一些「分級」、「劃分」可能為比較有效率

譬如說當家暴案件發生
第一線去危機處理的社工,可以找比較有經驗、懂得應變的社工來執行
等到緊急階段的問題都解決完了
接下來可以交由其他的社工來完成後續的出庭、安置等工作
如果能按照社工的經驗與專業來分工,不要強求「同案同工」

藉由社工分級、專業分工來服務單一個案
相信無論是壓力或者服務品質應該都可以提升

★社工不應背負負面新聞的原罪,應該去找出社會新聞的背後黑幕

當社會問題發生時,大家都會問:社工在哪裡?
好像社工都沒有關心、追蹤、甚至服務個案
其實就像剛才前面所提,這些「休眠」個案有部分就會再次發生事情
「休眠」期間,在人力有限的考量下,我相信社工也是有電話關心
只是誰也無法預料「休眠」個案再次復發的時間
也不要把事件所有的責任與罪都丟給社工,這非常不公平

當然社工也不能完全卸責,用制度困境搪塞社會大眾來脫責
社工一定要有更多的自我要求與敏感,避免社會悲劇的發生

當你在指責社工的時候,反而失去問題的焦點

其實大家更應該去關注:
為什麼台灣還會一再發生這樣的社會悲劇?
而真正的犯罪者,又在哪裡呢?

該負責任的制度、組織機構與人,都應勇敢去面對社會解釋
千萬不要把問題都推給社工,說什麼:訓練不足、經驗不足、人力不足
當你有能力說這些原因的時候,更是不是應該嘗試去解決這些問題
預防未來可能一犯再犯的社會問題與悲劇

社工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其實大家應該給他們更多的掌聲與鼓勵
當你在指責社工的時候,你應該去體諒,其實最難過的人就是負責個案的社工
如果台灣社會要健全發展、更多弱勢得到關心
不只是要靠社工的力量,更要靠大家的力量
也期盼未來社工環境與制度可以越來越好,這樣服務就不會再錯失先機
讓需要幫助的人都可以得到適當的照顧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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